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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曝光这8家企业被处罚

发布日期:2024-01-22 来源: 网络 阅读量(

  凯发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曝光八起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典型案例:

  2023年8月24日,葭沚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椒江葭沚犇牛机械配件厂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全通道堵塞被货物占用。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9月19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决定给予台州市椒江葭沚犇牛机械配件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对其主要负责人罗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8日,洪家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华人电器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疏散通道被货物占用。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9月22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华人电器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其主要负责人黄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8月21日,洪家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椒江翊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被托盘占用。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9月22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椒江翊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对其主要负责人罗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日,章安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椒江逸溪服饰商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疏散通道标志不明显。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9月28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椒江逸溪服饰商行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其主要负责人李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7日,葭沚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亿联包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通道货物堆积堵塞凯发,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9月26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亿联包装有限公司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对其主要负责人沈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8日,葭沚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本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厂区仓库出口和东边安全出口处堵塞。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10月16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本祥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其主要负责人王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17日,海门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椒江高迈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厂区疏散通道标志不明显。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的规定,2023年10月16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椒江高迈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凯发,对其主要负责人冯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八、台州市椒江亿隆卫浴制品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和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政处罚案

  2023年10月17日,海门街道应急处置中心执法人员对台州市椒江亿隆卫浴制品厂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厂区存在车间粉尘未定期清扫,消防器材未定期检测等事故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主要负责人任某某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023年11月21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台州市椒江亿隆卫浴制品厂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主要负责人任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11月21日,椒江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任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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